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:要真正让“明白人”来开矿、办矿

发布时间:2024-12-16 11:05:30 来源: sp20241216

   中新网 北京2月4日电 (记者 刘文文)当前,部分煤矿从业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管理者技术水平不高,是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最大短板。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4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强调,要真正让“明白人”来开矿、办矿,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。

2月4日,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,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长黄锦生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,司法部立法三局负责人张迅,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司长薛剑光介绍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 中新社 记者 杨可佳 摄

  煤矿作为传统高危行业,一直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。为把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煤矿安全生产领域予以细化落实,应急管理部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整合《煤矿安全监察条例》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》两部行政法规的基础上起草了《煤矿安全生产条例》(简称《条例》)。《条例》近日已公开发布。

  周德昶在会上指出,我们在监管监察中发现,有不少煤矿办矿能力和水平不高。煤矿的“五职”矿长不懂安全、不会技术,只知道出煤,有个别矿井甚至一个矿连一个“明白人”都没有。为此,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煤矿企业必须为煤矿配备懂安全生产技术的矿长、生产矿长、安全矿长、机电矿长、总工程师。要求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持续保持安全生产知识、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
  他继续说,我国煤矿赋存条件十分复杂、隐蔽致灾因素多样,对安全生产技术要求比较高。为进一步提升科技保障能力,《条例》规定要求必须配备主要技术负责人,建立健全并落实企业技术管理体系,根据不同灾害类型,比如瓦斯类型、冲击地压类型、水害类型,配备相应组织机构和相应技术管理人员。

  他补充道,《条例》还鼓励支持煤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和智能化开采,推动减人提效,降低矿工劳动强度,改善矿工作业环境,提高安全生产高效集约水平。(完)

【编辑:曹淼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