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4-12-15 22:05:32 来源: sp20241215
吴秋余
加大住房租赁开发建设信贷支持力度、支持发放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、完善住房租赁相关企业综合金融服务、稳步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……日前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《关于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、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提出17条举措,支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,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住房租赁是我国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关系着多数新市民、青年人的切身利益,也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、多渠道保障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。近年来,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,地方政府、经营主体积极参与,探索加大租赁住房供给,部分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了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,取得了积极成效,形成了有益经验。
当前,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,加快住房租赁发展成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趋势。从需求端看,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,城市住房需求日益旺盛,“重购买,轻租赁”的传统观念正在逐步被打破,租赁市场日趋活跃。从供给端来看,各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不断提速,一批品牌租赁企业快速发展,租赁房源持续增加、房源品质持续提升,租房市场走向“规范化、机构化”日渐成为行业发展的共识。
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,也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住房租赁的需求,支持扩大租赁住房有效供给,是金融业义不容辞的责任。然而长期以来,由于住房租赁行业周期长、利润较低,银行放贷意愿不高,相关融资渠道不畅,住房租赁企业面临融资成本高、融资渠道窄等融资难题。此次出台的《意见》,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住房租赁金融支持体系的要求,推动金融业为租赁住房的投资、开发、建设、运营提供多元化、多层次、全周期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体系,有助于实现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期、健康、可持续发展。
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,要明确重点和方向,推动住房租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缺乏高质量供给是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,金融业要把握行业发展方向,把支持的重点放在大城市,围绕解决新市民、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,支持各类主体新建、改建和运营长期租赁住房,盘活存量房屋,有效增加保障性和商业性租赁住房供应。需求牵引供给、供给创造需求,住房租赁企业获得更多金融支持,就能够为新市民、青年人提供更多的房源、更好的服务,从而推动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关系实现更高水平动态平衡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
金融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,要以市场配置为主,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。住房租赁不是一锤子买卖,需要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和持续经营的理念,金融机构要重点支持以独立法人运营、业务边界清晰、具备房地产专业投资和管理能力的自持物业型住房租赁企业,促进其规模化、集约化经营,提升长期租赁住房的供给能力和运营水平。同时,针对住房租赁多样化、长期化的金融需求,要持续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,积极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,支持创新相关金融债券、企业债券、担保债券等,实现信贷市场和资本市场协同配合、合理接续,满足各类经营主体的合理融资需求,推动金融与住房租赁市场的良性循环。
实现住有所居,需要房地产市场和租赁市场协同发展。相信随着市场功能完备、结构均衡、竞争有序的金融支持体系建立和完善,我国住房租赁定能实现高质量发展,以高品质租住体验满足各类人群居住需求,为宜居宜业的美好生活添砖加瓦。 【编辑:刘欢】